2009年9月19日星期六

你說奇不奇怪!

事人不上訴,原本的主要判決者,卻改變初衷,推翻原有判決,從輕刑罰,你說奇不奇怪?
馬華會長理事會開除署理總會長拿督斯里蔡細歷風波峰迴路轉,中委會今晚議決,把開除決定改為凍結蔡氏黨籍及黨職4年,即日起生效。
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翁詩傑宣讀中委會文告時指出,馬華中委會今日檢討會長理事會於8月26日處理拿督斯里蔡細歷的紀律行動處分後,集體議決,凍結拿督斯裡蔡細歷的黨籍,為期4年;拿督斯里蔡細歷的黨職亦同時被凍結。
較早時,喝酒女模卡蒂嘉已接受回教法庭判決,而且要求盡快執行鞭刑。但當事人不訴,反而回教上訴庭表示將重新檢討判決。受罰者甘願受刑,倒是回教上訴庭反而為她乾著急,你說奇不奇怪?
多少受刑受罰者,千方百計尋求上訴減刑減罰,為什麼蔡細歷及女模卡蒂卡德威卻反其道而行,機會之門大開,卻不屑領受呢?不平愚昧,不明所以,心水清者大概都能心領神會吧!

2009年9月10日星期四

不堪的民政黨,讓黨員情何以堪!

在不平眼中,民政黨無論在308大選前後,都一樣沒有太大的存在價值與義意。
民政黨要比馬华糟糕得多,她存在的價值只是成为巫统的一粒棋子;在國陣內部用民政黨牽制馬华,與馬华爭宠,让原已畏首畏尾的馬华更不最輕举妄動,当然更奢談為华族及人民的權益据理力爭。對外用以與反對黨及非政府交鋒,充当巫统及政府的辯護士及馬前卒。民政黨也是失意政客谋求延續政治生命的工具,林蒼佑、林敬益及曾永森等都是失意於馬华,才过檔民政,藉民政黨延續政治生命。
被譽為“民政良心”的杜乾煥不但選擇不在308大選上陣,更在去年退出民政黨。因为他要自由讲出他认为应该讲的话,在一个只有你讲没有别人讲的一党独大的团队里,就算你不认同他们的政策,或这政策是不合理的,但为了团队你也不能讲出来。这是不成文的团队默契,为了制造团结的假象,老二、老三必须要遵守这种游戏,否则你就是破坏团队的罪人,无论你言之理或爱党心切,总之你不能发表对团队造成伤害的言论,你必须要“忍”,也许10年,20年,虽然51年了,但老大还不是你,你还得要忍。
林敬益領導了民政黨廿多年,最清楚國陣及民政的內部運作。在退位擔任後,終於說出心里話。他說,由於國陣沒有給予其他成員黨同等地位,最終導致馬華、國大黨,包括民政黨等成員黨的地位如同“乞丐”。他批評國陣並沒有平等對待各成員黨的做法。他強調,儘管馬來人特權在憲法受到保護,但非馬來人在我國肯定也享有本身的權益。他說,人民在這次大選中向國陣表達了多元種族政黨合作的意願後,相信他們日後也希望看到國陣變成一個多元種族性的政黨組合,平等對待各族。不堪的民政黨,真是令黨員情何以堪!

令人嘆為觀止的雪州前朝政府撥款

這幾天雪州能力、公信力与透明度特别遴选委员会举行州选区拨款听证会,可真讓我們大開眼界,許多費夷所思的事情一一展現在人民眼前。讓我們看看數篇報章報導,不平可是傻了眼。
報導如下:
報導(一):(轉貼自光華日報)雪州选区拨款听证会 2县长受传召问话 未能解释大笔拨款
二零零九年九月八日 晚上九时十八分
(吉隆坡8日讯)雪州能力、公信力与透明度特别遴选委员会周二举行的州选区拨款听证会,所传召的八打灵县县长和鹅麦县县长皆基于资料不足的原因,未能解释为何在去年全国大选前获州议员批准数目庞大选区拨款。
主持听证会的雪州议长邓章钦要求八打灵县县长拿督祖柯比利和鹅麦县县长胡再尼解释在去年解散国州议会前后,批准的一笔庞大的州议员选区拨款、国州议会解散前为何特别多申请项目、收取拨款的日期与批准日期为何不相同等问题时,2名县长异口同声指不清楚拨款事宜,并要求议长给时间他们调查和提供文件。
需14天核准
八打灵县县长拿督祖柯比利在听证会上表示,在一般的申请拨款至批准拨款程序,需要14天时间进行,由20名官员负责处理这些拨款事务,若是一些特别或紧急的拨款则可在3天内获得。
他指出,政府宣布解散国州议会之后,县长不能批准选区拨款的申请,若有关申请是在解散之前批准就被允许。他回答完毕后,听证会即播映出八打灵县内各区的拨款情况、并被告知各区的部分拨款支票,以及批准的日期,皆在国州议会解散的前一天(2月13日)时,他也未能给予任何解释和理由。
无权反对申请
祖柯比利在说,州议员每年能够领取的拨款为50万令吉,县议会的工作是审核有关州议员的选区拨款申请,是否有利于民众,至于他们申请拨款的理由,县长则无权过问,也没有权利反对其申请,因此他在当时没有质疑为何在国州议会解散前申请次数特别多。
他透露,县会已经发出信件向已经领取选区拨款但的前任州议员,取回他剩余的拨款。议长邓章钦随后劝告他必须赶紧透过州法律顾问,向州议员追讨这笔数额。
邓章钦表示,州议员只能用去年1月1日到2月13日的拨款,必须退回3月至12月的拨款和津贴,若他们不马上偿还,法律顾问有权交给法庭追讨去年19个月半的津贴。
批不批都难
鹅唛县长胡再尼在听证会上承认,在解散国州议会前后所批准的选区拨款申请,部分的申请并没有根据程序审核,就直接批准申请,这是基于州议员直接拨电给他要求他批准,而他基于“人情上”的帮助,而让申请通过。
他在听证会上供词时显得有些为难,他否认有关“人情上”帮助的意思属于威胁,更直言,“这些直接的要求,我批准也难,不批准难,所以就这样批准了”。
正当听证会播映有关莪麦各区在解散国州议会前后的拨款差距后,让他自己也感到非常惊讶,在听证会上不禁说出“天啊,很了不起(fantastic)”,并直言自己也没有料到会有这样的数据,因为批准速度非常快。
他指出,他不清楚为何去年国州议会解散前特别多申请项目,因为签署批准文件的官员并不是他。他解释说,除了他自己(县长)有权签署批准选区拨款的文件外,副县长也有权签署批准文件,但这位副县长已经调到雪邦。
他是恰巧当时未能签署上述批准文件。他表示,他不清楚在2月13日是否有官员加班,除了甚多选区拨款申请,他要求议长批准让他有更多时间找资料。
议长满意供词 给与2周呈交文件
(吉隆坡8日讯)对于首日的听证会,雪州议长邓章钦对于两位县长的供证感到相当满意,至于他们没有办法即使提呈文件和证据,他将指示鹅唛县长需在本周五(11日)呈交有关文件,而他则给予八打灵再也县长2星期的时间。
他表示,目前听证会的结论发现绝大部分在1年拨款,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用完,他认为这是选民的拨款,因此有滥用之嫌,而有不少疑作为竞选的资金,在短时间内用完。
或滥用拨款
他认为这是受到质疑,而州政府条规内是否有任何规定中,出现任何不足的地方或有任何漏洞,导致州议员能够滥用拨款,或许有议员用来作为竞选资金。
他表示,若有关鹅唛县长因拨款批准工作而遭受压力,可向州政府报告或是建议,州政府将做出检讨和改善,以免受到意愿的政治压力,让事情一再重复发生。
“政府解散国州议会的日期是2008年2月14日,3月8日为全国大选投票日,3月13日是雪州大臣宣誓日,3月22日是行政议员宣誓,而4月21日是州议员和行政议员宣誓仪式。这期间竟然还有州议员能够申请拨款?”
他说,目前每一位州议员的每年拨款为50万令吉,因前议员已将拨款用完,因此民联州议员在去年获政府约增37万5000令吉的拨款。
将秉公处理
他指出,听证会将传召2名现任民联州议员,因为他们有3年时间管理这项钱财,所以听证会传召他们,看他们是否照着程序申请拨款,若发现任何差错,听证会将秉公处理。
另外,邓章钦劝请媒体别为要取得独家消息,而致电打扰即将传召出席听证会的州议员和县长,避免他们承受外界更大的压力,以让听证会更有透明度。

報導(二):(轉貼自光明日報‧2009.09.08) 雪州議員撥款聽證會‧“前朝議員施壓速撥款”‧鵝嘜縣長:反貪會從未調查

以雪州議員鄧章欽(左2)為首的聽證會揭發,有些已落選的議員竟然還使用議員的名義,向縣署提出撥款申請並獲得批准。(圖:光明日報)

鵝嘜縣長胡再尼不否認,前朝議員的撥款集中大選前後迅速核發,與國陣議員籌集資金進行競選活動有關。


(雪蘭莪‧沙亞南)雪蘭莪州屬下八靈及鵝嘜縣長坦承,前朝州議員曾以電話“叮囑”的方式,要求他們儘快批准所有撥款,就算款項申請中有出現一些疑惑的地方,但即便是反貪污委員會也不曾要求介入調查,更何況是受指示撥款的縣署。
鵝嘜縣長胡再尼聲稱,類似的電話“問候”常陷他於兩難之間,即批准也不是,不批准也不是,令他感嘆這份工作不易做。
雪州能力、公信力與透明度特別遴選委員會(SELCAT)今日(週二,9月8日)召開“雪州議員撥款”聽證會,在4個小時內傳召了兩名掌管土地局政部的縣長,即鵝嘜縣長胡再尼及八打靈縣長拿督祖基菲。
以雪州議長鄧章欽為首的聽證會,主要是調查前朝州議員,是否曾在州立法議會解散(2月13日)前後,甚至在308大選前後的短短兩個月時間內,倉促用完50萬州議員撥款及其因由。
申請2週內批准
胡再尼和祖基菲兩人在聽證會上供證時披露,他們一般都會接到“上頭”的指示,批准州議員們所提出的撥款申請。基於相關撥款惠及選民利益,所有申請都會在兩週內批准,有者甚至縮短至3天內獲批。
根據SELCAT調查所得,前朝州議員的撥款申請都集中在1月中旬至2月內完成,而各縣土地局也展現與平時不同的“高效率”,往往在數天內就已批准所有申請,有些申請書還未來得及上呈,付款單或支票早已“準備就緒”。
胡再尼也不否認,所有撥款集中在州立法議會解散前後迅速核發,與國陣議員籌集資金進行競選活動有關。
他也承認,前朝議員在2個月內用完一整年的撥款,是一個非常奇特(luar biasa)的狀況。
州立法議會解散撥款申請不受理
兩名縣長胡再尼和祖基菲在聽證會嚴正指出,以他們在土地局多年的經驗和依據土地局現有的指南,一旦州立法議會解散,州內呈現無政府狀態,所有議員提出的申請都不獲考慮,除非有關活動已在解散前舉行才受理。
當SELCAT以圖表及文字標出兩個縣土地局在2008年1月至3月間,罕有地快速批發所有撥款時,兩人都嘗試以“民眾利益”來合理化所有支出,但是後來漏了口風,暗指州議員“施壓”,才會有“快速撥款”的事情發生。
不過,他們強調,州議員擁有處理各自撥款的權力,更重要的是土地局指南中並沒有聲明州議員必須在未來一年內平均使用所有撥款,就算當中有一些疑惑,連反貪污委員會也沒有要求介入調查,更何況是受指示撥款的他們。
2008年雪州變天重要日期2月13日──雪州議會解散3月8日──全國大選3月13日──雪州大臣宣誓就任3月22日──雪州行政議員宣誓就任4月21日──州議員宣誓就任
鵝嘜縣屬2008年選區撥款申領表:
‧峇都急已申領撥款總數:49萬6509令吉48仙申請:90項申請日期:2008年2月12日
‧鵝嘜斯帝雅已申領撥款總數:39萬3342令吉申請:103項申請日期:33項―2008年1月16日13項―2008年2月13日(70項申請在州議會解散後發出)
‧淡江已申領撥款總數:50萬0700令吉申請:225項申請日期:170項―2008年2月13日(其中2月11日最高有170項申請)
‧轟埠已申領撥款總數:49萬6500令吉申請:149項申請日期:2008年2月11日―18萬6000令吉2008年2月12日―48萬4000令吉
‧萬撓(州議員廉行政議員)已申領撥款總數:60萬3198令吉19仙申請:235項申請日期:142項―2008年2月12日15項―2008年2月13日27項―2008年1月25日51項―其他

報導(三):(轉貼自中國報)雪州聽證會巴生縣長承認受指示州會解散日批648項撥款(莎阿南9日訊)巴生縣長峇由亞受到雪州能力、公信力與透明度特別遴選委員會再三追問下,承認曾出席以前雪州大臣拿督斯里基爾為首的雪州發展委員會會議,受指示需要發出648項撥款。
不過,他沒回答是否有定下批准日期。
雪州能力、公信力與透明度特別遴選委員會州議員撥款聽證會進入第2天爆出驚人消息,揭發去年州議會解散當天,巴生縣署竟批准高達648項撥款申請。
該縣署在一個月半接獲1450項撥款申請,州議會解散當天即2月14日,批准648項撥款。
巴生縣長峇迪亞供證一時指沒受到任何指示批准申請,一時說“不記得、不確定”是否有人指示,引起該委員會主席鄧章欽不滿及炮轟對方。
這648項批准撥款,分別是來自8個州選區及一名議長,選區包括中路、巴生海峽、士文達、巴生港口、班達馬蘭、斯里安達拉斯、斯里慕達及雙溪檳榔,至於哥打阿南莎因資料錯誤不包括在內。
否認接指示
鄧章欽不滿峇迪亞身為巴生及加埔國會選區選委會主席及縣長,卻不知當天州議會宣佈解散后,州議員是沒權利申請撥款。
他認為此事不尋常,肯定有議程及指示,峇迪亞才會批准。
鄧氏多次質問峇迪亞,是否有人指示,惟后者否認,並指這些申請簡單,可快速完成。
峇迪亞一時指自己不確定是否有人定下上述日期,接著又說不記得,過后又否認接獲指示。
鄧氏認為既然如此,是否是由對方自行批准,惟峇迪亞也否認,鄧氏當時即怒斥峇迪亞猶如在卡通世界,講一個只有小孩子才會相信的騙話。
同天批648項撥款屬巧合官員被斥用藉口掩飾
巴生縣署助理會計師依斯邁指當局在同一天內批准648項撥款純屬巧合,他們需工作至凌晨12時批准,遴選委員斥對方自掘墳墓,一直以不同借口來掩飾另一個借口。
依斯邁益指出,若有緊急事件或受主管指示,官員可加班,由于去年2月13日有太多申請,需要加班至凌晨處理。
被問得口啞啞
峇迪亞接著補充,除了處理撥款申請,他還受委加埔區選委會主席,因此需要加班處理工作,鄧氏此時即質問對方,既然身負重任,為何還要在快速時間處理撥款。
鄧氏指縣署官員人數有限,要在一天內批准這批撥款,這種現象不是更令人質疑嗎?峇迪亞頓時啞口無言。
“當天已宣佈解散州議會,為何還需要工作至凌晨處理撥款。”
此外,依斯邁及峇迪亞分別提及州議員提呈申請表格,即是撥款已獲批准,接著反口指付款單發出才申請批准,甚至最后慌張時指支票發出才算批准。
遴選委員會即反駁道,所有州議員申請只是申請而非批准,而且可拒絕,若州議員的申請即當作批准,就無需付款單,州議員可直接接獲支票,但根據程序必須先獲付款單。
鄧章欽不滿斥依斯邁身為專業的會計員,處理不少撥款申請,卻連基本會計知識都不懂,他也質疑對方是否有接受過訓練。
鄧氏還不忘問依斯邁的學歷,后者回答是大馬教育文憑。
不爆出誰指使峇迪亞須負責
鄧章欽指峇迪亞,若堅持不道出是受誰指示在2月13日批准648項撥款申請,對方就要負起全責,犯下疏忽罪行。
峇迪亞對鄧氏這翻話頓時愣住,惟他保持沉默,沒道出是受誰指示。
鄧氏指出,這筆撥款涉及數百萬令吉,縣署在批准時不可能沒察覺有問題,不可思議,不會有人相信。
他指示峇迪亞,明天繼續供證,並針對證詞給予合理及邏輯的理由!
峇迪亞今日在聽證會上對于遴選員會的提問,一問多不知,不然就以“不記得”等回應。
峇迪亞的支吾表現令鄧章欽大感不滿,並認為峇迪亞的供證不誠實,沒有向遴選委會報告真實情況。
為此,鄧章欽給予峇迪亞一天的時間,整理供證中所有的疑點,明日繼續供證,並且一定給予合理的解釋。
找出弊端從中改善無意怪罪縣長
鄧章欽強調,特委會無意怪罪被傳召供證的縣長,或挖掘國陣前任州議員的醜聞!
他強調,前任州議員濫權問題的確存在,但既然大部分議員將錢花光,故此沒有必要傳召他們供證,特委會只是傳召各縣長供證。
“傳召州內各縣長供證,助查前州議員撥款,旨在找出當中弊端與弱點,從中改善,加強州政府今后財務管理。”
他在記者會上說,巴生縣署在2008年發出的州議員撥款顯得不尋常,尤其是幾乎所有州議員在短短一個月半,便用了50萬令吉年度撥的90%款項。”
他不希望民聯議員“有樣學樣”,在短期二三個月內快速花光撥款。
“希望現任議員上網瀏覽,從中瞭解聽證會的過程。”
令他遺憾與失望的是,今天的證人無法給予特委會成員真正答案,使第二天的聽證會不順利。
詢及他今天的表現顯得“激烈”,鄧章欽說,他是因供證的官員沒有誠實供證,似乎隱瞞一些事物,而有此反應。
“我們希望他們提供專業意見,改善撥款申請與發放問題,但他們卻令我們失望。”
他補充,平日州行政局少與各局局長接觸,透過聽證會供證過程,可瞭解他們是不是好領袖,在執行任務時有無犯錯,從中評估其表現。
公眾應向州政府施壓
鄧章欽重申,特委會在完成調查報告后,也會提呈一些建議,以改善州議員撥款問題。
“屆時,交由州行政局決定接下來的行動,如果行政局沒有採取行動,公眾應向州政府施加壓力,而不是將焦點放在特委會。”
他指出,特委會也不會建議對不合作的官員採取行動,一切交由州行政局決定,包括是否調職或撤銷他們的職務。

正當反貪委會官員忙於查民聯議員選區撥款時,就不知為何對於上令人嘆為觀止的雪州前朝政府撥款不聞不問?要如何令人民信服呢?

2009年9月2日星期三

當MCA遇上DAP

"Mau Cari Angpau"林冠英在公開場合一句失當的談話,觸動了檳州馬華的神經線,引起了激烈的反應。檳馬華婦女組更不甘示弱,嗆回行動黨DAP是“Dapat Ang Pao”!
林冠英確是在不適當場合說了不適當的話,但是奇怪的是民眾的反應竟是大部份偏向林首長及行動黨。這點就要馬華自我檢討,為何該黨形象會至如此差劣地步?
檳馬華婦女組的反擊則更顯得無力,把308大選選民對行動黨的支持,形容為已經“Dapat Ang Pao”。不但不貼切,因為選民的支持應可分為兩類:一為反對國陣霸權,另一類則是肯定行動黨的存在作用,絕不能用Angpao相稱,那無異對投票的選民存有輕蔑的成份,徒招惹部份選民的反感。
至於林首長,貴為一州之首,實在應該慎言,就算要挖苦敵對黨,也應選擇適當的場合。也許今天馬華處於劣勢,既反擊無力亦無可奈何!但林首長若能厚道一些,既不留人話柄,亦能贏得更大的尊重,豈不更勝於損人不利已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