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3日星期四

达立报告书与马华

达立报告书与马华

时间:2010-12-18 来源:东方日报 胡万铎 2010/12/18

我常提及国民型中学今日的困境是当年马华高层造成的。
这责任应由马华去解决。 为什么?

追溯 1959 年马来亚新政府成立之后,次年即成立一个以教育部长拉曼达立为首的教育政策检讨委员会,以检讨 1956 年的《拉萨报告书》,委员包括马华的梁宇皋、许金龙和王保龙。

报告书从拟订到发展,除梁宇皋三人参与外,并未咨询华社任何团体的意见。 不过,教育政策检讨委员会用了半年的时间,参考过 126 份备忘录,经过七次的开会讨论,于 1960 年 8 月公布《拉曼达立报告书》,其中它建议:“为了团结各族人民,中学的公共考试应该只用英文或国语出题,为了鼓励学生进入国民中学或国民型中学就读,政府应取消给予不遵从国家教育制度的学校的津贴。建议从 1961 年开始停办华文初中会考,在 1963 年取消华文高中会考。从 1962 年开始,学生考初级文凭的马来文试卷,必须取得合格。”及“为了使所有中学改用官方语文教学,建议政府只提供全津贴予国民中学及国民型中学。从 1962 年 1 月 1 日开始,政府将不再提供部分津贴给予其他中学。不过这些不愿意改用官方语文为教学媒介语的学校,可依照学校注册条例,成为独立中学。”

这不利华教发展的措举立刻引起华社大力反弹。 林连玉主持教总会议,议决函请第一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及教育部长达立展缓提交报告书予国会通过。 其他华团也纷纷响应,包括马青在内。
在舆论的压力下,马华会长不得不率团晋谒教长。 会后,教长发表文告承诺将研讨政策中影响华校的细节。 “而会长谢敦禄则在马青大会宣布说:‘教育部长已保证改制后的华文中学最少教授三分之一的华文。’”

所谓“保证三分之一华文教学”只是由谢敦禄传达,报告书并无这样的条文,一直到 1961 年 7 月 15 日教育部才发表文告,“全部津贴中学是可以用三分之一时间教授华文科。”此是后话。
同年 8 日,报告书列在国会议程内, 10 日进行国会辩论。 辩论中,进步党辛尼华沙甘反对最激烈。 他认为教育报告书(一)违反宪法对维护各族语文应用的保证;(二)若干建议破坏了《拉萨报告书》的精神;(三)实施后等于宣布本邦华文教育的死刑。 可是马华公会的华族议员则纷纷表态支持达立报告书。

财政部长陈修信说:“反对教育报告书的人是不懂教育的人,是另有居心的人。报告书不但没有消灭华文之意图,而且使华校历史展开新页,免再受‘经济问题’的烦恼。”司法部长梁宇皋更左右开弓,既指责林连玉是“走江湖,为了牛油面包”,又批评辛尼华沙甘是“歹徒的辩护律师”。 又说:“联盟政府尊重各民族文化, 1962 年给予华文小学免费教育,怎么说是压制华文教育?华文中学改制,学生有出路,便利升学……。”

教育报告书就在马华众议员的积极支持下三读通过。 此即为《 1961 年教育法令》。
《 1961 年教育法令》第 21 ( 2 )条文深受华社关注和担忧,就是:“在任何时候,只要教育部长认为某一个国民型小学已适合转变为国民小学,他可以命令该学校改制为国民小学。”
这是我们华社最担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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