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5日星期日

丢棄华社備忘錄的陈东诲

在1957年獨立之前,我國三大民族(即馬來人、華人及印 度人)爭取獨立。英國政府要求三大民族各派代表呈上各民族的備忘錄(各民族的心聲)到英國倫敦與政府談判獨立條件。

當時華社代表開大會,大會的議決,華社的總要求是“各民族平等地位”,同時華文應為國家主要語文之一。於是,馬華公會署理主席陳東海(即馬華第二號人物),代表馬來西亞華人到英國倫敦呈上備忘錄與英國政府談判。在談判的前一天,陳東海竟然把備忘錄丢棄了,華人代表以無條件的方式與英國政府談判。至今華人沒有地位,就是被那華社代表出賣民族利 益。華社的敗類 — 陳東海,遺臭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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